“景象正版”影像素材使用许可协议
授权方:
被授权方:
鉴于
被授权人与授权人就影像素材许可使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协议事项 1.定义:1.1 “景象正版”影像素材:指授权人从自有版权作品中精选编辑的以数字形式存在的并许可给被授权人使用的摄影作品集合。
1.2 正版用户:指“景象正版”影像素材的最终使用者,包括以自身名义发布内容的广告主、文章作者以及使用 “景象正版”发布广告、文章、资讯的主体及所有人(不包括为使用者提供设计制作服务的中介机构或设计师等)。
1.3 用户身份:本产品仅针对作品的直接使用者授权,不包含转授权平台和机构,用户以在中国工商注册的法定名称(及代码)作为获得授权的主体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主体等级对应不同的授权费用;
1.4 “衍生作品”:指通过对于影像素材进行编辑、修改而生成的新作品。
2.授权2.1 作为景象素材正版用户,被授权人拥有对影像素材的使用权,这个权利是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被授权人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形式使用“景象正版”影像素材。
2.2 被授权人所获得的是全用途授权使用,包括:
线上形式:微博、微信、社交网络、APP、网站、电商;
线下形式:印刷品(书籍、报刊、画册、广告、海报、包装),印制数量不限,纪念品
媒体(店堂装饰、路牌、广告、报刊、电视)户外广告
3.限制3.1 被授权人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享有影像素材的使用权,影像素材的著作权属于授权人所有。被授权人只限以自己的名义(主体资格)使用“景象正版”素材,不得许可其他人(转授权)使用,不得将“景象正版”素材进行出售或转让本协议中任何权利,如果非本次授权的正版用户使用影像素材须另行获得许可。
3.2 任何利用影像素材进行编辑、设计、修改而产生的衍生作品(包括且不限于模版、PPT、Banner以及数字非数字作品等)都不视为“景象正版”素材权利的转移、改变或放弃,其中影像素材版权依然属授权人所有,所有对衍生作品的使用均受到本协议条款的约束,被授权人无权将衍生作品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3.3 影像素材不得制作为公司标识、商标等排他性使用的用途。
3.4 在影像素材的使用中,使用者不得将影像素材用于非法及对图中人物构成名誉侵害的用途,如果违反被授权方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被授权人权利义务4.1 被授权方拥有在本协议条款约束下使用“景象正版”素材不会被任何权利方追究的权利,一旦出现纠纷应由授权方负责处理并由授权方依法承担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被授权方一旦购买“景象正版”影像素材即可进入景象用户白名单成为授权方的永久正版用户,授权方将放弃所有对于被授权方之前可能存在或之后可能发生的未经许可使用授权方版权作品行为的追究;
4,3 被授权方在用户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于“景象正版”影像素材将获得永久使用权,用户可以通过景象公司官网(www.viewstock.com/jxzb)享用作品查询、下载及内容更新服务,也可以通过景象网盘一次性下载所有“景象正版”影像素材原图留存使用;
4,4 “景象正版”影像素材均已获得北京市版权局颁发的《作品自愿登记版权证书》,正版用户凭借此证书及授权方所开具的《景象正版使用授权书》即可获得相应作品的永久使用权,而不必受到授权方状态改变及授权主体存续时间的影响。
5.授权方权利义务5.1 授权方保证其授权行为的合法性,承诺被授权人在遵守相应条款约定的前提下使用 “景象正版”影像素材将不会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授权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2 授权方将尽力使影像素材的标注信息与其内容相符,但不承诺此信息的准确性,也不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任何后果;
6. 其他6.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2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纠纷处理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务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本协议自被授权人在授权人官网:www.viewstock.com/jxzb 完成实名注册并购买影像素材起确认生效。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朝阳区马泉营万荷艺术园一号院
电话:010-64159988